联系电话:

010-53218327 / 13621101922

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体系解读(下)
来源: | 作者:韩婉青 | 发布时间: 2021-03-23 | 39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期继续解读GB 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GB 29922
涉及到的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7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规定了铅、硝酸盐(以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的限量(以固态产品计)和检验方法。其中,1~10岁人群的铅和GB 10767保持一致(0.15mg/kg);10岁以上人群,参照GB 2762中乳粉的铅限量指标(0.5mg/kg);参照GB 25596,硝酸盐限量值为100mg/kg、亚硝酸盐为2mg/kg。蔬菜和水果由于生长过程中会吸收氮素以硝酸盐的形式暂存于体内,本底硝酸盐的含量较高,因此对于添加了蔬菜水果的产品,不对硝酸盐的限量值进行规定。另外考虑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往往含有豆类成分以改善蛋白质或者产品口味,豆类成分本底中含有亚硝酸盐,且含量不稳定,因此亚硝酸盐的限量值仅适用于乳基产品(不含豆类成分)。

GB 29922
涉及到的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1-2017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规定了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的限量(以固态产品计)和检验方法。其中,黄曲霉毒素B1仅适用于以豆类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的产品,黄曲霉毒素M1仅适用于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的产品。

GB 29922
涉及到的微生物限量
  固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29922中表9的规定,液态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表9中微生物指标包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采用了三级采样方案和二级采样方案,其中菌落总数特别强调,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的产品,且仅适用于1~10岁人群的产品。

GB 29922
涉及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
  参照GB 2760-2014实施指南解读,GB 29922规定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为保证标准之间的协调,GB 2760中删除了该食品类别(13.03)。1~10岁人群的产品参照GB 2760中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亚类(13.01)中允许的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量。10岁以上人群的产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可参照GB 2760中相同或相近产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量。“相同或相近产品”是指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形态或加工工艺相同或者相近的产品。例如,与乳及乳制品类产品相同或相近,则可以使用GB 2760分类系统中乳及乳制品及其亚类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但总体而言,由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目标人群的特殊性,企业应结合临床实际,在保障产品工艺必要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或慎重使用食品添加剂。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及化合物来源应符合GB 14880的附录C和(或)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产品中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目标人群的需求,优化产品蛋白质量,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选择添加一种或几种氨基酸,所使用氨基酸来源应符合GB 29922附录B(可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氨基酸)和(或)GB 14880的规定。氨基酸存在D型和L型,但人体蛋白质均为L-氨基酸,因此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只能使用L-型单体氨基酸。

GB 29922
涉及的标签要求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其标签要求应符合GB 13432要求。由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适用人群、营养素要求等方面的特殊性,GB 13432对其标签内容如食用方法、适宜人群、能量和营养成分的标示等都有特殊要求,在制作该类产品食品标签时应遵循相应要求。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应增加“每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依据GB 13432要求,在产品保质期以内,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应不低于标示值的80%,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这在我们抽检中要注意合理判定。另外,要注意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的标示方法,由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蛋白质的来源比较特殊,尤其是对于部分类别产品,如针对食物蛋白质过敏或者氨基酸代谢障碍人群的产品,产品中没有完整的蛋白质或者其蛋白质是由水解蛋白质或氨基酸提供时,“蛋白质”项可用“蛋白质”标示,也可以用“蛋白质(等同物)”或“氨基酸总量”任意一种方式来标示;在营养成分表中不强制要求标示配方中氨基酸的种类和含量。
  标签中应对产品的配方特点或营养学特征进行描述,并标示产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同时还应标示“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对产品特征进行详细阐述,是为更直观对应其适用人群的疾病或医学状况而特别要求的。可包括相应的能量和营养成分的特征、调整的情况、配方的营养体系结构或特定配料的特点及配方机理等。标示产品类别,是为了使消费者、医生和临床营养师更容易辨识产品类型。标示适用人群,如“适用于糖尿病人食用”“适用于营养需求,需要加强营养补充和(或)营养支持的人群”等等。标示“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并应在醒目位置标示“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非目标人群使用可能对其疾病起不到很好的营养支持作用,尤其由于某些类别产品,其适用人群范围较窄,一定要按照病人的病情和营养状况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如针对难治性癫痫的全营养配方食品,不适用于糖尿病人使用,且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