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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体系解读(下)
来源: | 作者:韩婉青 | 发布时间: 2021-03-23 | 8826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期继续解读GB 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GB 29922
涉及到的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7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规定了铅、硝酸盐(以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的限量(以固态产品计)和检验方法。其中,1~10岁人群的铅和GB 10767保持一致(0.15mg/kg);10岁以上人群,参照GB 2762中乳粉的铅限量指标(0.5mg/kg);参照GB 25596,硝酸盐限量值为100mg/kg、亚硝酸盐为2mg/kg。蔬菜和水果由于生长过程中会吸收氮素以硝酸盐的形式暂存于体内,本底硝酸盐的含量较高,因此对于添加了蔬菜水果的产品,不对硝酸盐的限量值进行规定。另外考虑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往往含有豆类成分以改善蛋白质或者产品口味,豆类成分本底中含有亚硝酸盐,且含量不稳定,因此亚硝酸盐的限量值仅适用于乳基产品(不含豆类成分)。

GB 29922
涉及到的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1-2017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规定了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的限量(以固态产品计)和检验方法。其中,黄曲霉毒素B1仅适用于以豆类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的产品,黄曲霉毒素M1仅适用于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的产品。

GB 29922
涉及到的微生物限量
  固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29922中表9的规定,液态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表9中微生物指标包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采用了三级采样方案和二级采样方案,其中菌落总数特别强调,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的产品,且仅适用于1~10岁人群的产品。

GB 29922
涉及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
  参照GB 2760-2014实施指南解读,GB 29922规定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为保证标准之间的协调,GB 2760中删除了该食品类别(13.03)。1~10岁人群的产品参照GB 2760中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亚类(13.01)中允许的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量。10岁以上人群的产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可参照GB 2760中相同或相近产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量。“相同或相近产品”是指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形态或加工工艺相同或者相近的产品。例如,与乳及乳制品类产品相同或相近,则可以使用GB 2760分类系统中乳及乳制品及其亚类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但总体而言,由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目标人群的特殊性,企业应结合临床实际,在保障产品工艺必要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或慎重使用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