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原酿本味酱油证明商标获批使用
杨强副秘书长表示,原酿本味酱油团体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酱油产业良性发展,规范市场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为维护原酿本味酱油在市场中的信誉,保护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规范高端酱油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联合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原酿本味酱油证明商标》,已于今年4月7日获得批准,这是我国酱油行业目前唯一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产品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协会集中行业的力量来规范原酿本味酱油的发展,由所有参与单位共同推广、维护、监督,并通过商标法和相应的管理规则来规范原酿本味酱油的生产和流通”。杨强强调,原酿本味酱油标准的实施和证明商标的推出,是酱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酱油产业表达品质自信的需要,更是酱油产业诚心服务消费的需要。 据了解,这项工作得到了行业的广泛认可和积极参加,按照原酿本味酱油证明商标产品的审核要求,目前已经有一批骨干企业通过了专家现场审定和产品真实性检测,包括海天味业、广东美味鲜、广东珠江桥、山东欣和、鲁花生物、山东巧媳妇、四川千禾、浙江老恒和、浙江五味和等,这些企业的酱油生产量占到全国市场的三分之二以上。
食品真实性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秘书长/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执行副主任钟其顶教授从科技监管角度对原酿本味酱油真实性特征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原酿本味酱油与普通酱油的主要区别在于味精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为辨别原酿本味酱油的真实性特征,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开发了酱油的稳定同位素质谱分析技术,可以根据同位素特征判断酱油产品是否存在外源添加味精成分,进而判定产品真伪。
参加原酿本味酱油证明商标认定的企业产品,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采用稳定同位素质谱仪器检测,结果都符合原酿本味酱油真实性等各项要求,而市场上存在一些酱油产品,标签上标注着原酿本味或零添加,但经检测达不到《原酿本味酱油》团体标准的产品质量要求,希望消费者在进行产品选购时,认准“原酿本味酱油”证明商标标识。 钟其顶教授表示,《原酿本味酱油(T/CNFIA 114-2019)》是国内首个将食品真实性指标纳入酱油产品质量指标的团体标准,不仅采用的科学分析方法和真实样品数据库判定依据,尤其是采取了“依据团体标准经协会认定授权”+“流通市场第三方抽样检测监督”的模式,若流通市场抽样检测结果显示产品可疑,将收回商标认定,该模式可有效保证原酿本味酱油的产品真实性和标准的权威性。通过商标特征——申请认定——协会认证授权——第三方真实性监督的产品上市流程,做到产品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审查认证、由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流通市场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